广美党〔2015〕8号
关于印发《广州美术学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广州美术学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州美术学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中共广州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省教育工委的要求,切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构建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主线,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艺术类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精神,遵循坚持、巩固、深化、拓展的方针,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1.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突出问题加强专项整治。〔学院办、纪委办、组织部、后勤管理处负责〕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进一步完善学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内部管理,对违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学院办、纪委办、组织部、计划财务处负责〕
3.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师兼职管理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败坏行为零容忍。〔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负责〕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日常化管理,拓宽渠道,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多措并举,推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学院办、工会、学生处负责〕
5.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师生制度,完善党代表工作室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组织部、学院办负责〕
6.建立健全防止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常态化制度,完善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的作风监督问责机制,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防止反弹。〔纪委办、学院办、组织部、宣传部负责〕
7.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制度。〔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负责〕
8.对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转有关单位办理,发出作风问题整改建议书,督促落实整改,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纪委办、组织部负责〕
9.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纪委办、组织部负责〕
10.督促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宣传部负责〕
11.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教育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学院办、组织部、纪委办负责〕
(二)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始终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2.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涉及科研经费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学校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纪委办、监察处负责〕
13.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纪委办、监察处负责〕
14.拓宽、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注意保护举报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不实的,及时澄清是非,对诬告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处理。〔纪委办、监察处负责〕
15.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对上级纪委转办的案件重点办理。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必查、必报、必有结果,确保实名举报核查率达到100%。〔纪委办、监察处负责〕
16.深入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重视总结典型案件的经验教训,注重从办信、办案中查找工作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不断完善防范机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 规定,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纪委办、监察处负责〕
17.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组织部、人事处配合〕
(三)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
18.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和示范警示教育。〔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负责〕
19.坚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开展廉洁教育。重点加强对党员及其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纪委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负责〕
20.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选拔和管理等各个方面,抓好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政培训,校、院(部、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提高忧患意识和宗旨意识,主要领导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宣传部、纪委办、组织部负责〕
2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我校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整合廉政宣传资源,办好专题专栏或专网专页,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加强党风党纪宣传教育,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部、纪委办、学生处负责〕
22.加强学生廉洁教育,开展诚信教育,利用“两课”教学、党团活动、形势报告、社会实践等,把廉洁教育、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机制。〔教务处、思政部、纪委办、宣传部、学生处负责〕
2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实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整体规划,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之中。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宣传部、纪委办、学生处负责〕
(四)深入推进廉政法规制度建设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24.在我校逐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健全重要制度适用情况信息反馈和跟踪评价机制,增强制度执行力。〔学院办、纪委办负责〕
25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我校和各二级单位的贯彻落实。〔学院办、组织部、纪委办负责〕
26.订立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章程,注重制度的创新、配套和落实,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修订完善和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学院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创作处、学生处、研究生处负责〕
27.进一步规范人财物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行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中央新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的相关制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制度。完善各项经费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基建工程招投标以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和管理等相关制度。〔组织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资产设备处、后勤管理处负责〕
28.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项目及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学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所有科研项目经费一律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健全科研经费绩效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科研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负责〕
29.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我校各办学层次的招生管理,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招生办、研究生处、自考办、城市学院、附中负责〕
(五)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坚持积极预防、系统预防,增强监督实效,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体系,深化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0.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完善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行政办公会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学院办负责〕
31.推进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权力和职能;逐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学院办、纪委办、组织部、人事处负责〕
32.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落实校院两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校院两级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纪委办、学院办、组织部负责〕
33.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学院办、纪委办、组织部、人事处负责〕
34.落实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党委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评议制度。坚持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公示等制度。坚持校领导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和完善纪委、组织部负责人同处级干部的谈话制度。加强对二级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严格组织生活。〔组织部、学院办、纪委办、人事处负责〕
35.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加强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负责〕
36.深化党务、政务、校务公开,重点加大招生、人事、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学院办、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招生办、研究生处、城市学院、附中、宣传部负责〕
37.加强对干部人事、财务基建、物资后勤、校办企业、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科研经费管理等权力集中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的监督。〔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负责〕
38.全面落实招生考试“十公开”,深入抓好招生考试监察,加强对自主招生的监督,确保我校招生“阳光运作”。〔监察处、校内各招生管理部门负责〕
39.加强民主监督,坚持学校领导班子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保障师生对学校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学校电子公务和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工会、教代会代表有关建议、提案的反馈、回复和落实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离退休干部、特邀监察员等参与的民主监督机制。〔学院办、统战部、工会、科研处、离退办负责〕
40.强化行政监察和监督检查。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校监察工作机制,统筹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学院办、监察处负责〕
41.根据省的部署推进职务消费改革,开展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学院办、纪委办、后勤管理处负责〕
(六)加强审计服务,增强审计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强对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监督,促进学校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推进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加强对重大经费使用项目的监督检查,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
42.科学安排审计任务,充实审计力量,强化内部审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任中审计,重点加强对科研经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建设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图书软件采购、医药采购等招投标项目和经费的审计监督。〔审计处负责〕
43.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落实重点工作。〔审计处、学院办、计划财务处负责〕
44.按干部管理权限,继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审计处、组织部、计划财务处责〕
45.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做好审计监督与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组织监督等的有效衔接。〔纪委办、审计处、组织部负责〕
46.坚持查处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抓好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促进改革体制、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强化管理。〔审计处、学院办负责〕
(七)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
47.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院办、组织部、纪委办负责〕
48.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纪作为首要职责,强化对校内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的监督。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纪委办负责〕
49.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纪委办负责〕
50.推动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纪委办负责〕
51.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和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纪委办、学院办、组织部负责〕
52.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建设。〔纪委办、组织部、人事处负责〕
53.加强纪检监察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纠风权的监督和制约。〔纪委办负责〕
54.纪委协助党委加强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党组织要履行主抓职责,周密安排,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把握工作进度,积极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学院办、纪委办、组织部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上述分工,明确相关责任,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规划》和我校实施办法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