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发表署名文章。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万众瞩目中颁布实施。《条例》的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的建设历史上的一件大事,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必将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条例》的出台是党的自身建设历史上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高度的使命忧思感、强烈的担当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上率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一系列理论建树、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发展。中央出台或修订54部党内法规,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党内法规体系日臻完善,从严治党制度笼子越织越密。这几年,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鲜经验,针对当前党内问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符合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法规制度衔接协调。可以说,《条例》的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法规体系中又一扛鼎之作,在党的自身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至此,党的关于全体党员、干部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从确立高标准、分清界线、划出底线,到明确责任,形成了完整的制度链条,思想建党和依规治党的紧密结合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条例》的出台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积极探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条例》明确了“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自身监督的定力和担当,体现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党内监督规律的探索和遵循,从制度安排的层面和党内法规的高度,对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内监督作出回应,不仅总结过去、规范当下,更加昭示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中央纪委全会部署,围绕“以明责促履责、以问责促担责”的思路,不断细化“一案双查”机制制度,强力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在作风建设方面,把问责作为必要环节,坚持暗访、查处、曝光、追责“四管齐下”,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在纪律审查方面,把问责作为有力抓手和必要延伸,制定实施《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流程图》,详细规定了问责启动程序和工作指引,有力推动了“一案双查”工作落实。2014年1月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问责领导班子145个、领导干部17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95人。通过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取得反腐败和发展经济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的明显成效。
《条例》的出台是从严治党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有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条例》既明确了问责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又以较大篇幅、列举方式,详细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职责的六种情形,回应了全党全社会对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突出问题的关切。《条例》还明确提出,“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把严肃问责、终身问责的要求从党的文件提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为从根本上扭转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局面提供了坚强、稳定的制度保障。这两年,我省坚决贯彻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决策部署,一方面,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053件次,同比下降25%,处置线索14236件,立案10249件,查处地厅级干部68人,其中正厅级干部37人。另一方面,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建立健全责任约谈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约谈部门和地区党政一把手。在去年约谈工作取得良好开局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明确,要聚焦执行“六项纪律”、履行“两个责任”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规范谈话流程,强化成果运用。上半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数万人次,有17个地级以上市和23个省直机关制定了实施谈话提醒具体方案、办法或细则。通过约谈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的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贯彻落实《条例》,敢于较真、敢于亮剑。王岐山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条例》能否切实发挥从严治党利器和“撒手锏”的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我省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担当精神看齐,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真管真严。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工作;加强对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协调指导,持续推进农村基层问题线索大排查,进一步加大基层问责力度,确保《条例》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二是敢管敢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四管齐下”和“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敢于较真、敢于亮剑,不能计较个人得失,不能顾忌个人安危,不能考虑个人荣辱,更不能为个人留后路,这样才不愧为党的忠诚卫士。三是长管长严。认真总结开展问责工作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抓紧起草《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问责程序、规范问责措施、强化结果运用,通过铁面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先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