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新闻速递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学习园地  相关下载  信访举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广美纪〔2017〕6号)

2017年09月29日 14:51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严明节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强调如下:  

一、严格执行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要坚守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执纪问责,积极运用 “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处。  

中共广州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上一条:关于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公布中共广东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举报方式的通知 下一条: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营造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

关闭

     中共广州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州美术学院监察处 版权所有: 广州美术学院 粤ICP备0500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