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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2014年09月26日 11:47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认真执行《规定》的重要意义,将此作为2014年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师德教育学习月的重要学习内容,并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学生及家长。全校广大教职工要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切实增强廉洁从教意识,自觉严格遵守“六个严禁”的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监督,避免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要结合全省教育系统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师德教育学习月的有关要求,通过网络、广播、短信平台、简报、宣传栏等方式手段,进一步加大对《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以文明健康、廉洁节约的方式表达感恩、感谢之情,营造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着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健全贯彻落实《规定》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新学期开学检查进行检查监督,抓住教师节等节日以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强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将进行通报曝光。

监察处监督电话:39362018

监督电子信箱:jwbgs@gzarts.edu.cn

附件:

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中共广州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加强我省高校货物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2014年广州美术学院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暨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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